close
青年首購優惠低利貸款
年齡 | 20至40歲 |
利率及額度 | ‧ 前七年最高不超過3%,目前為前七年 2.285%,第八年起3.285% ‧ 220萬 ‧ 最長20年 ‧ 寬限期5年 |
家庭年收入 | 家庭年收入在戶數20%分位點以下之低收入青年戶家庭(96年度標準:台北市、台北縣轄市86萬元,高雄市及省轄市60萬元,臺灣省52萬) |
家庭狀況 | 有直系親屬同一戶籍或有配偶者 |
住宅狀況 | ‧ 當地設有戶籍 ‧ 本人、配偶、同一戶籍親屬均無自有住宅,且均未受政府輔助購屋者 |
購屋限制 | 建物用途登記含有住宅或住字樣 |
其他規定 | 如申請人重複辦有二種以上優惠貸款者,應撤銷貸款資格,並繳還自貸款之日起政府已撥補之利息總額。 |
名額產生方式 | 計劃每年1萬戶,超過部分抽籤決定,95年未滿額,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 |
申請時間 | 96年度受理期間為自96年1月3日至額滿或96年11月30日為止。 |
承辦單位 | 內政部營建署 |
離婚證人 、台北離婚證人 、新竹離婚證人 、彰化離婚證人 、高雄離婚見證人
遺囑見證人 、結婚證人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